參與二建考全科的(of)分數可以(by)保留兩年,級别爲(for)免考或增項的(of)分數有效期隻有一(one)年。二建成績管理方法分爲(for)滾動管理和(and)非滾動管理兩種。
二建成績管理:
1、滾動管理:
考全科: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管理方法爲(for)滾動管理,成績實行兩年爲(for)一(one)個(indivual)周期的(of)滾動管理辦法,參加全部3個(indivual)科目考試的(of)人(people)員必須在(exist)連續兩個(indivual)考試年度内通過全部科目;
2、非滾動管理:
免考部分科目:免試部分科目的(of)人(people)員必須在(exist)一(one)個(indivual)考試年度内通過科目。
增項:二建增項考試成績隻在(exist)考試當年有效,報考二建增項的(of)人(people)員考試合格後,核發統一(one)印制的(of)相應專業合格證明,該證明作(do)爲(for)注冊時(hour)增加執業專業類别的(of)依據。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,參加考試的(of)人(people)員必須在(exist)1個(indivual)考試年度内通過科目即可取得增報專業執業資格證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