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建考試分爲(for)主觀題和(and)客觀題考試,其中主觀題成績可以(by)申請複查,客觀題不(No)在(exist)成績複查範圍,二級建造師成績複查由各省人(people)事考試網發布相關通知,由人(people)事考試中心工作(do)人(people)員負責,申請人(people)不(No)能參見試卷。
二建成績複查相關注意事項:
1、成績複查隻限于(At)主觀題考試成績的(of)複查,客觀題成績不(No)在(exist)複查受理範圍之内。
2、考生(born)需在(exist)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一(one)個(indivual)月内(節假日除外)持本人(people)有效身份證件到(arrive)當地(land)考試中心辦公大(big)廳提交複查申請表,逾期不(No)予受理。
3、參照人(people)社部部有關規定,考試成績複查工作(do),由人(people)事考試中心工作(do)人(people)員負責,申請人(people)不(No)能參見試卷,複查試卷隻複核申請人(people)在(exist)試卷或答題紙上(superior)作(do)答有無漏評,計分、登分是(yes)否準确,複查内容不(No)涉及評分标準的(of)掌握。
4、一(one)般對同一(one)考試科目,成績複查工作(do)隻受理一(one)次。
5、由于(At)考試成績屬考生(born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隐私,因此複查申請隻能由本人(people)提交,不(No)可代辦。
6、由市人(people)事考試中心組織評閱試卷的(of),一(one)般在(exist)考試成績公布後兩個(indivual)月内,将複查結果通知申請者。如确因評卷、登分過程中的(of)失誤造成考試成績錯誤的(of),市人(people)事考試中心負責糾正。